【邀请】消费PK!龙年茅台/88元消费金等你拿!

宁波银行

发布于:2024-03-21

摘要:

(1)本活动仅限宁波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参与,尊尚卡除外。活动客户名下需至少持有1张卡片状态正常的卡片(客户名下所有卡片均为未激活、冻结、止付、逾期等即无法参与)。同一持卡人名下多张有效信用卡符合条件的消费金额合并统计。

(2)活动需报名参与,默认可报名战队为客户名下状态正常的信用卡所属区域的战队(卡片状态为未激活、冻结、止付、逾期等即无法参与)。客户在报名期间内成功报名后,整个活动期间内有效卡产生的有效消费交易量均会计入活动。

(3)活动仅计入客户名下有效信用卡在活动期间(2024年3月11日00:00至2024年4月30日22:00)内的有效消费交易量。以下刷卡交易不计入本次活动的金额统计范围:预借现金本金、预借现金手续费及利息、分期、循环信用利息、预授权交易、信用卡商城交易,自动分期、逾期缴款所衍生的费用(如违约金、利息)、依《宁波银行汇通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其他各项手续费、取消/退款等交易;具体规则为根据2024年3月11日00:00至2024年4月30日22:00(具体截止时间以我行系统的日终跑批时间为准)的消费交易金额,减去活动期间内发生的交易对应退货、撤销等负交易金额。

(4)若客户名下信用卡在活动期间内的消费交易发生退款(包括全额退款和部分退款),该笔退款交易不计入有效消费交易。战队冲榜公示期间,客户在活动期间内的消费交易对应发生的退款将影响累计消费额和排名,原交易不计入达标;活动公示期间内消费不再计入有效消费交易。(例:客户A在活动期间有效达标消费3000元,但在5月1日发生一笔活动期间内消费的对应退款1000元,导致有效达标消费降至2000元,客户在5月1日-5月5日期间再次消费的金额无法累计,5月6日客户无法参与奖励领取活动。)

(5)活动仅统计报名客户名下状态正常卡片在活动期间内的有效消费交易量,活动前客户名下状态非正常的(出现逾期、冻结、止付、注销等不正常状态)的卡片和活动中状态变为非正常的卡片,该卡片在活动期间产生的交易量将不再计入到活动中。

(6)报名客户如有下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卡片或账户出现逾期、冻结、止付、注销等不正常状态,涉嫌进行虚假交易或违法交易的,涉嫌恶意套现的,我行有权取消其参加资格。

(7)战队消费冲榜时间结束后,战队排名第一且个人消费达标3000元以上成员,可在2024年5月6日10:00至2024年5月15日23:59期间参与抽取获胜奖;其余参赛客户,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达3000元以上,可在2024年5月6日10:00至2024年5月15日23:59期间参与抽取盲盒奖。抽奖入口:活动页面右上角--战队排名。每位持卡人限抽取1次,如未抽取视为自动放弃本权益。

(8)抽奖活动仅面向活动期间有效消费达到3000元的报名客户开展,若客户未报名任一战队或活动期间有效消费未达标,无法参与抽奖活动。

(9)奖品说明-消费金:消费金将发放至客户权益账户,查看路径:宁波银行APP-信用卡-信用卡权益-我的权益,发放当日生效,其中8.8元消费金需单笔消费满20元使用,88元消费金需单笔消费满200元使用,使用有效期截止至发放后15天。使用说明:客户获得消费金后,可在下一笔达标交易中抵减支付金额,该笔交易摘要为“消费返现调账”。若使用消费金的交易发生退款(含部分退款),则使用的消费金于次日全部扣回,扣回的交易摘要为“消费红包撤回调账”。若退款时间在原消费金使用有效期内,次日补发一张消费金,补发的消费金有效期为原消费金有效期+1天;若退款时间超过原消费金有效期,则不进行消费金补发。

(10)奖品说明-贵州茅台酒(甲辰龙年)提货券:客户抽取贵州茅台酒(甲辰龙年)提货券后,需至宁波银行APP-信用卡-信用卡权益-权益领取处点击领取提货券并填写收货地址及收件人信息,我行将在15个工作日内寄出,提货券有效期为抽取后15天。贵州茅台酒(甲辰龙年)由我行统一开具发票,客户不可单独开具发票,如因客户自身信息填写有误导致奖品发放失败等原因,不予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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