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自治区教育厅将举办“2024年全区规范汉字听写大赛”。
参赛对象为全区中小学在校师生和高等学校在校生。
比赛分为小学(4-6年级)学生组、初中学生组、普通高中学生组、中职学生组、高职(专科)学生组、本科学生组、中小学教师组7个组别。
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
初赛由各盟市和高校组织开展,以盟市和高校为单位、分组别选拔一支初赛优秀队伍参加自治区决赛。每支队伍由3名参赛选手组成,每队可确定1名指导教师,允许跨校组队(高职(专科)学生组、本科学生组除外)。初赛于5月23日前完成。
复赛和决赛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开展。高职(专科)学生组、本科学生组将视报名参赛队伍数量决定是否组织复赛,参赛队伍超过12支时,先组织复赛,选拔12支队伍进入决赛,参赛队伍不足12支时不组织复赛,直接进行决赛。其他组别只进行决赛。未按要求组队将取消复赛和决赛参赛资格。比赛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复赛和决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比赛试题以2013年颁布的国家《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基础,结合中华经典名著、诗词有关内容研制。
答题形式包括书写和口答。书写答题使用平板电子设备,参赛选手须使用规范汉字,笔画顺序符合规范,字体为楷体;口答题须使用普通话,发音清晰、规范。在时间限定范围内,选手可对答题内容进行修改或重答。
各组决赛后将评选冠军队伍1支,亚军队伍2支,季军队伍3支,其余参赛队伍获优秀奖;决赛队伍不足12支的,评选冠军队伍1支,亚军和季军队伍按照决赛队伍数量比例20%和25%评选(非整数时四舍五入取整)。评选以参赛队伍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出。获得冠军的队伍,其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自治区教育厅为获奖盟市、高校及选手、指导教师颁发奖牌和证书。
举办本次听写大赛,是我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的《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旨在以赛促学,全面提高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师生规范汉字听写能力,高质量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语言文化。
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汉字听写大赛活动对提高广大师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学校比赛组织工作。要注重把比赛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融合、相互促进,通过比赛进一步增强师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升。要在学生自愿且不影响正常学习的前提下组织初赛,严禁停课培训和高强度集训,严禁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要做好大赛组织宣传,注重搜集比赛活动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积极联系、配合有关媒体做好比赛活动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力。
稿件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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