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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帮信罪”
妥善保管银行卡
提高风险意识,谨防帮信犯罪
一张被转借的银行卡,一个微信提现的小忙,一条用本人手机号发出的短信……这些号码“离开”实名注册人后,一部分被转向信息网络犯罪链条。不知不觉中,号码的主人已然落入“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陷阱。
“帮信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的新增罪名。这一罪名主要指向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具体行为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
“帮信罪”综合考虑社会危险程度、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认为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渠道在全国各地收购银行卡,该类人一般被称为“卡农”。
在储备大量银行卡后,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实施电信诈骗,让受害者把钱汇集到收购的银行卡中,该类人一般被称为“话务员”。
犯罪分子把诈骗得来的资金通过网购、转账等方式迅速分流到多个二级银行卡,再从二级卡分流到多个三级卡,该流程一般被称为“水房”洗钱。
如此以来,一笔赃款被稀释成多笔“正常的资金”,最后转到犯罪分子账户,这整个“让钱流动起来”的过程就叫跑分。
尽管没有参与电信诈骗,但是把银行卡出售或转借给不法人员,就相当于成为了犯罪分子的得力助手,不仅能把赃款洗白,还增大了犯罪行为的追查难度,也就成了最常见的“帮信”方式之一。
(一)提高风险意识,妥善保管好银行卡,一旦遗失应及时挂失补办,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二)提高自我约束力,切不可为蝇头小利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以免造成经济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
(三)积极举报买卖银行卡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或银行机构最好调查取证工作,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打击任何形式的电信诈骗行为。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依法进行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