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宣传周|检察助力 家教有“法”

福建检察

发布于:2024-05-15

摘要:

在探索行之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中,海沧区检察院创新工作机制,整合多方力量向家庭教育端发力,以“训诫书+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课堂”的模式“对症下药”,为罪错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提供全方位家庭教育指导,促推缺失的关爱“归位”。

恰逢一年一度的家庭教育宣传周,海沧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二人所在学校及家庭教育指导师举办教育矫治会。在检察官主持下,各方发挥职能优势,一套“组合拳”为小明、小亮及二人的父母开展针对性指导。


【一书】

公安机关向小明、小亮宣读《训诫书》并当场送达,办案民警阐述了二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对二人的罪错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提出不得再犯等诫止要求。

小明、小亮诚恳接受训诫内容,当场认错忏悔,表示今后将努力改正自己的不良行为,走好人生路。


【一令】

检察机关综合二人的成长经历、监护状况,详细分析了二人的家庭各自存在的监护失职问题,现场向家长送达《督促监护令》,就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提出明确要求。

检察官要求监护人积极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督促孩子学法、知法、用法,发现其有错误的认识和行为要及时提醒、纠正,要关注孩子在学校表现情况,配合学校加强教育和引导。


【一课堂】

对于家长的教育困惑,检察机关联合学校及社工机构指派了家庭教育指导师,进行“一对一”家庭教育指导。

委托专业社会力量进一步挖掘根源性问题,通过深入交流指导、制定家庭教育指导计划、持续动态监督等方式唤醒正确履行监护职能的内生动力。


来源:厦门市海沧区检察院

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责编:贺华锋 冯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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