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新生,青绿常在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于:2026-03-12

摘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

3月12日,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这是中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也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的法律。

在植树节这个播种希望的日子,

我们将以法典之名,

赴一场法护青绿之约

法护生态,

久久为功。

20余年来,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深入人心。

生态环境法典,

为美丽中国而立,

更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望而立。

期待——

法启新章,山河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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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茹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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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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