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社会团体机构设置上不存在“二级协会”之说,其设立的分支机构也不能叫“二级协会”。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只能按照其所属社会团体的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该社会团体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社会团体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冠以其所属社会团体名称的规范全称,名称应当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技术委员会”等字样结束,不得以法人组织名称命名。
文章引用请注明转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
END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
中国社会组织动态
发布于:2024-04-23
文章内容来源于公众号:中国社会组织动态,点此可查看原文,内容版权归相关企业所有,本网站仅供交流学习。若涉及版权问题或存在侵权情况,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删除处理。
摘要:
答:社会团体机构设置上不存在“二级协会”之说,其设立的分支机构也不能叫“二级协会”。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只能按照其所属社会团体的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该社会团体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社会团体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冠以其所属社会团体名称的规范全称,名称应当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技术委员会”等字样结束,不得以法人组织名称命名。
文章引用请注明转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
END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