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山东艺术学院

发布于:2024-04-27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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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国家艺术基金资助


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梆子腔新剧目音乐创作人才培训”招生简章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概况


党的二十大围绕“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并提出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培育造就大批德艺双馨的文学艺术家和规模宏大的文艺人才队伍”的现实要求。梆子腔是我国传统戏曲四大声腔中流传甚广、留存剧目繁多的庞大家族,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的宝贵资源。传承、保护、发展这一悠久艺术品种,是对“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文化使命的坚定回应。

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梆子腔新剧目音乐创作人才培养”旨在通过培育一批具有专业性、时代性、年轻化的梆子腔音乐创作人才,提升梆子腔创作理论与实践水平,为梆子腔创作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繁荣兴盛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赓续中华文脉,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培训项目简介


(一)国家艺术基金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二)项目主体简介

项目实施主体山东艺术学院建校于1958年,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与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是继中国戏曲学院之后,全国第二家开办戏曲高等教育的单位。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近37万平米,馆藏图书98万余册。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文艺方针,扎根山东、面向全国,以服务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为重点,努力建设现代化高水平艺术大学。建校65年来,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5万余名合格艺术人才,涌现出了以著名歌唱家、教育家彭丽媛教授为代表的杰出校友,为山东和全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1.培训周期: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培训安排

·集中授课一: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3日,共计240课时

·观摩调研与自由创作: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10月7日

·集中授课二: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7日,共计80课时

·结项汇报: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2月底

3.项目实施地点

集中授课地点: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

项目调研地点:拟于山东艺术学院、太原市晋剧艺术研究院、北京市河北梆子剧团、济南市莱芜梆子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等开展。

(二)课程设置

1.主干课程:戏曲音乐创作、作曲技术理论

2.基础课程:戏曲理论、戏剧编导、戏曲美学、戏曲评论、戏曲传播

3.表演课程:戏曲表演

4.调研采风:赴梆子腔系剧种传承地、相关院团等调研采风

5.创作辅导:点评修改学员作品

(三)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阶段创作占30%;最终完成创作占30%;参加汇报演出占2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结业证书》。

(四)师资力量

1.项目负责人:刘晓静

2.项目联络人:孙志鸿

3.师资团队



创作教学团队

领衔专家

朱维英,中国戏曲音乐学会荣誉会长,中国戏曲学院原音乐系主任,教授

团队成员

(按姓氏笔画排序)

朱长磊,山东艺术学院艺术实践与创作处处长,教授

朱超伦,豫剧作曲家,戏曲评论家

孙志鸿,山东艺术学院研究生处处长,二级教授

李云涛,山东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原院长,二级教授

何占豪,著名作曲家,上海音乐学院教授

何清涛,山东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原副院长,教授

宫富艺,《齐鲁艺苑》编辑部原主任,教授

栾  凯,作曲家,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教授

栾胜利,国家一级作曲,山东省吕剧院原院长

高鼎铸,作曲家,研究馆员,山东省文化馆原馆长

郭建勇,山东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副教授

理论教学团队

领衔专家

王  馗,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戏曲研究所所长

团队成员

(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桂成,国家一级编剧,山东省吕剧院原院长、山东省戏剧家协会副主席

刘晓静,山东省音乐家协会名誉主席,山东艺术学院副院长,二级教授

余兆欣,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管理学院教授

林凡军,山东省艺术研究院院长,研究员

周爱华,山东艺术学院科研处副处长,二级教授

赵冬苓,著名作家、编剧

胡一峰,副研究员,中国文联理论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

柴心记,山东梆子著名鼓师,山东省戏剧家协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

黄暾炜,上海戏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教授

曾繁仁,著名美学家,当代中国生态美学的奠基人,山东大学终身教授

谢柏梁,中国戏曲学院二级教授

表演教学团队

领衔专家

谢涛,著名晋剧表演艺术家,国家一级演员,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团队成员

(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文清,山东艺术学院戏曲学院院长,教授

王洪玲,北京演艺集团北京市河北梆子剧团团长,国家一级演员

李东桥,著名秦腔表演艺术家,国家一级演员,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李树建,河南豫剧院名誉院长,中国剧协副主席,国家一级演员,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郭跃进,国家一级演员,中央戏剧学院教授

董德光,国家一级演员,中国戏曲学院教授

(五)培训成果展示

1.每位学员创作完成梆子腔音乐作品(总时长不少于20分钟),并提交总谱;有条件的提供音频或视频;

2.每位学员完成一篇30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体会,结合自己的实践经历和本次所学知识,就梆子腔音乐创作展开论述。

(六)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言论的;

2.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4.中期或结业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5.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6.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学员在培训期间因不遵守相关制度、不服从项目管理、未完成培训内容等被取消培训资格而造成的经费损失,由学员来承担。




四、培训对象


学员以梆子腔系剧种的创作人员和乐队伴奏人员为主,其他剧种特别优秀的创作人员亦可申报,择优录取30人。

(一)学员遴选

所录取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对于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学员录取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4.在本行业具有丰富的戏曲创作、演奏经验,或在专业领域比赛中获奖的;

5.由于工作急需,由申报人单位特别推荐的。

针对基层需要的特殊的、急需的、紧缺的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遴选标准。

(二)项目主体将认真核对报名学员参加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的情况,对已参加过同类项目的学员不再录取。

(三)项目主体将组织业内专家组成学员遴选小组,程序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体现竞争择优,录取学员人数应与项目申报方案培训人数相一致;本单位参训学员不得超过培训总人数的五分之一。

(四)学员录取完毕后将由项目主体单位确认,对未被录取学员,项目主体应做好答疑和解释工作。




五、报名及录取事项


一)报名时

2024年4月26日—2024年6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所有材料至电子邮箱(压缩包名称格式:申报者所在城市+姓名+单位+梆子腔新剧目音乐创作人才培养):

1.学员报名表(附件1),并经过所在单位的签字和盖章确认;

2.经本人工作单位或相关机构开具的“同意脱产学习证明”;

3.身份证正反面、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个人免冠标准照(2寸6张)等;

4.各类获奖证明,以及原创作品曲谱、音频资料、演出节目单等能够证明个人创作成果的材料。

(注:正式学员开学报到须递交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原件;项目4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提交;除身份、学历、荣誉、课题证明原件外,所有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

(三)录取方式

报名时间截止后,项目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匿名审查,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评估、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将以电话/邮件的方式通知入选学员并寄发电子录取通知书,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收到录取邮件7日内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录取名单将通过“山东艺术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正式发布。




六、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

2024年6月30日(早9:00—晚17:00)

报到地点:

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



七、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二)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李鸿熙

报名联系电话:15628829376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山东艺术学院

邮编:250014

咨询及材料报送邮箱:bangzi2024@163.com

附件1:“梆子腔新剧目音乐创作人才培训”报名表.docx

附件2: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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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 | 山东艺术学院艺术实践与创作处

编辑 | 石维佳

责任编辑 | 王蒙

审核 | 孔宪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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