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衡州农村商业银行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做好关系客户切身利益的实事,主动守护客户“钱袋子”,防范账户丢失、资金损失或遭受诈骗风险,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3〕27 号)文件要求,我行将对您的“沉睡账户”开展提醒提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醒提示内容
本公告所称“沉睡账户”是指截至2023年9月30日,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且账户中有余额的个人银行账户。具体包括:
(一)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活期储蓄或结算账户;
(二)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定期存款账户。主动交易是指存现、取现、转账、消费等除计结息、账户管理费以外的交易。
二、提醒提示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为集中提醒提示阶段。
三、提醒提示方式
我行将通过营业网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提醒提示。
四、特别提示
(一)如您收到我行提醒通知,可根据自身银行账户开立情况,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我行任一网点办理“沉睡账户”的查询、提取或注销业务,提升资金利用效率。
(二)提醒提示期间,我行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进行非柜面转账等涉及账户资金的操作。请注意防范电信诈骗犯罪活动,不要轻信并点击陌生链接。
如有疑问,敬请咨询我行任一网点。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我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湖南衡阳衡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来源:运营管理部
编辑:李昌君
一审:彭洪亮
二审:龙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