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银行党委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

内蒙古银行

发布于:2024-04-30

摘要:


       春光无限好,读书正当时。4月28日至30日,内蒙古银行党委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把遵规守纪印刻在心,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委书记、董事长刘丰主持并带头参加学习。

读书班采取专题讲座、集中读书、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月28日,驻行纪检监察组组长、行党委委员刘长贵围绕《条例》作专题辅导,从新修订《条例》的特点、内容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4月29日至30日,集中学习孙绍骋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上的讲话,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并围绕党的“六项纪律”,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行领导刘丰、郭林、田跃勇、肖晓明、张涛、王继东、刘长贵、刘新平作了交流发言,其他同志作了书面交流。


      刘丰与大家交流了学习体会,他指出,要深刻理解“无规矩不成方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磨练党性修养,始终修“规矩课”、办“规矩事”。要深刻理解“知敬畏方得始终”,敬畏纪律规矩,敬畏权力资源,敬畏身边案件,时时检身自省。要深刻理解“用担当守好初心”,以“金融为民”的立场,坚持为民服务“谋实招”,以“我将无我”的境界,锤炼“抗压铁肩”,以“旗帜鲜明”的态度,保护能负重敢担责的干部。


刘丰强调,要把握党纪学习重点,静心研读《条例》,做到字字斟酌、句句分解,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将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加强纪律约束和党纪修养。要不断深化《条例》的理解运用,真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时刻心存敬畏,警示自己不越雷池、不碰红线,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要牢记党员干部身份,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成效。


专题辅导采取现场和视频会议结合的形式举行,全体行领导,总行基层以上管理人员、全体党员在主会场参加,分支机构、主发起村镇银行全体党员以视频形式参加。全体行领导,总行各部室党员中层管理人员参加现场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

来源 | 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
责任编辑 | 吕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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