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了!学校又偷偷给学生发钱⁉️

广东科技学院

发布于:2024-07-14

摘要:


近期

一些学生陆续收到转账提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贴心准备的补助金

已悄然来到广科er的身边

不少学生直呼

幸福来得太突然了



学校明确资助对象
实现“精准资助”
完成了2024上半年资助金发放工作
受助学生包括18名受灾学生
151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金额达1078000
不公布名单偷偷打钱
一起为学校的暖心行为点赞!

  



补助金的高效落实

及时给广科学子和家庭送去鼓励

温暖体现在细节上

广科永远是大家坚实的依靠



在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方面
学校今年多次发布
关心受灾地区学生的通知
第一时间启动
紧急临时困难补助工作
迅速摸排受灾学生情况
与广科学子及家庭

心手相牵 共渡难关

保障受灾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



截至2024年5月24日
学校资助中心收到了

18名受灾学生的补助申请

学校根据学生家庭不同的

受灾损失程度分别资助 

5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

合计发放资助金额63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资助方面

学生处组织六个二级学院

对学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共评选151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特别困难学生资助8000元/人

困难学生资助5000元/人

一般困难学生资助3000元/人

资助总额达1015000


学校每年坚持从学费收入中提取
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

自2019年以来

学校共学费减免资助768

金额达4588000

切实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生活


  


近三年

学校年度表彰奖励了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辅导员助理等

共计12474人次

累计奖励金额17731500

激励广大学生奋发有为、创先争优



在广科

不用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发愁

全方位、全过程的资助政策

为你保驾护航

让我们一起深入看看吧





资助政策简介






 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设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国家资助学金


01

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我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优秀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0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03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6000元,新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60个基点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五年内只需偿还利息不需还本金,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资助


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我校、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一年级新生,分三个等级资助:特别困难学生资助6000元/人,困难学生资助4000元/人,一般困难学生资助2000元/人。


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资助对象是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每生每年10000元,资助周期为本专科就读期间。


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广东省户籍全日制残疾人在校大学生,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分别一次性每人资助10000元、15000元、20000元、30000元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



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


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学校资助措施


01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现行薪酬标准为每小时25元,居省内高校前列。


02

学费减免



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资助标准不低于每人3000元,最高资助金额不超当年学费标准。


03

临时困难补助



资助对象是我校学生在校期间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而迅速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致使学生在校基本生活难以维持,学校给予的临时性救急资助。临时困难补助额度视学生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认定,最高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00元/人,实行一次性补助。


04

学校奖学金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辅导员助理奖学金和优秀班集体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每人3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2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


05

资助困难学生赴港澳研学



寒暑假期间全额资助家庭困难学生(择优)赴香港、澳门高校交流学习,开拓学生视野,拓宽就业渠道。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科技学院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可向学校咨询。广东科技学院资助政策咨询电话:0769-86211950。


一直以来,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制定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加强学生励志教育,已建成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制度等多形式、多渠道的资助政策体系。学校曾连续三年获得广东省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师生们斩获广东省大学生励志成长成才典型、资助工作科研成果三等奖、广东省资助工作“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称号等荣誉,充分彰显了我校在推动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中的坚实步伐与显著成效。



展望未来,学校将继续秉承初心,深化资助育人内涵,创新资助工作举措,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学生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培养更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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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 学生处 

文字 | 党委办公室

        新闻中心 郭焌希

图片 | 新闻中心

编辑 | 新闻中心 郭焌希

责任编辑 | 林锦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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