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动开学季】好礼待领取,最高抽666元消费金

长安银行信用卡

发布于:2024-08-23

摘要:


向上划动阅览活动细则

1.账户及卡片状态正常的长安银行信用卡持卡客户均可参与本活动(不含公务卡客户),活动期间持卡客户可通过“长安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我的活动-【长安消费节】参与活动,查看达标进度,符合达标条件后可获得抽牌机会并参与集卡兑礼活动。

2.满足消费达标条件的客户可于达标当日获得抽牌机会,满足分期达标条件客户可于达标次日获得抽牌机会。活动期间未参与抽牌或未兑换领取礼品视为客户自动放弃所获奖励和领奖资格,过期失效,不再补发,不再单独通知。

3.达标客户成功消费或分期的时间及金额等交易信息均以我行系统记录为准,本次活动消费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20:00,分期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20:00,集卡兑换活动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23:59。

4.微信立减金兑换后将自动发送至微信卡包,请及时至“微信-我-卡包-券和礼品卡”中查询。微信立减金自领取之日起7天内有效,到期后自动失效,如客户未在立减金有效期内使用,视同放弃,不予补发。微信立减金非实物奖品,不开发票、不设找零、不可兑换现金、不可拆分、不可转让。

5.使用微信立减金时,持卡客户需使用长安银行信用卡绑定微信支付使用,单笔微信交易限用一张,不可叠加使用。

6.已享受微信立减金优惠的订单,如发生全额退货,将退还客户实际支付金额与微信立减金(退回的微信立减金若在有效期内则可继续使用,且使用规则不变;若已过有效期则无法使用,且不予不发);如发生部分退款,则不退还微信立减金。如持卡客户发生全部或部分退货交易,则该笔交易将被扣除且不计入统计,已发放奖励点将被扣除。

7.若发生全部或部分退货交易、取消分期或分期状态异常等情况,则对应的消费金额或分期金额将被扣除且不做统计,已发放奖励点(抽牌机会)将被扣除。

8.统计消费/分期时,单笔交易金额向下取整,例如客户消费/分期10笔99.9元,则系统计入客户累计消费/分期为990元,非999元。

9.信用卡还款及银行收取信用卡年费、利息、违约金、手续费和服务费等信用卡支出属于非消费类型,无法计入活动统计。

10.活动期间,客户如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长安银行有权取消该持卡客户参加本活动的资格,并有权追溯收回客户已领取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客户自行注销信用卡;

(2)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当前账户出现欠款逾期、账户状态不正常及其他相关规定;

(3)对所欠信用卡和长安银行债务不偿还;

(4)使用不正当方式套取活动优惠等行为。

11.客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长安银行可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调整活动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资格、活动名额、活动时间、奖励方式等),本次活动规则如有变更,请以“长安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最新公告为准。长安银行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保留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12.本次活动及礼品服务由上海荣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如有疑义,请联系客服电话4008205580(08:30-20:30),如涉及卡片问题可联系长安银行信用卡客服电话40005-96669。

编辑:李佳 、郭剑 

编审:贾宏哲


本文内容来源于公众号: 长安银行信用卡 ,请扫码查看原文。

点此可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