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划动阅览活动细则
(一)本次活动为办理分期业务且符合活动规则的信用卡持卡客户(不含大额消费分期信用卡、公务卡客户)参加。活动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二)客户在活动期间符合达标条件(分期金额及借款天数满足相应档位)后,可于达标次日通过长安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我的活动-精彩活动-“借现金有礼”页面领取微信立减金,截止领取时间后未领取视为放弃,不再单独通知。活动中凡涉及“日”及“天数”均指自然日。
(三)达标客户成功申请分期业务的时间及金额等信息均以系统入账记录为准,本次活动的分期活动办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20:00,礼品领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23:59。达标客户活动期间分期金额是否达标以长安银行系统记录入账时间为准。
(四)达标客户30日(含)内未领取或兑换视为客户自动放弃领奖资格,过期失效,不再补发。活动期间礼品有限,按达标时间先后顺序,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五)微信立减金兑换后将自动发送至微信卡包,客户可在“微信-我-卡包-券和礼品卡”中查看。具体使用规则详见使用页面。微信立减金自领取之日起30日(含)内有效,到期后自动失效。如客户未在立减金有效期内使用,视同放弃,不予补发。微信立减金非实物奖品,不开发票、不设找零、不可兑换现金、不可拆分、不可转让。
(六)长安银行可根据活动开展情况,拥有调整、暂停、结束该活动的权利。如有舞弊、欺诈、非真实交易的情形以及我行认为其他不符合信用卡领取条件的客户,我行有权取消客户的活动资格。
(七)我行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解释、修改、变更本活动的条款及细则,客户参与活动即视为同意遵守本次活动内容及规则,我行对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详情咨询长安银行信用卡客服电话40005-96669。
编辑:刘艮萍 、郭剑
编审:贾宏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