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未来可期! 吴金水院长走进复旦中学讲授“开学第一课”

上海一中法院

发布于:2026-09-20

摘要: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幸福与安宁、中华民族的希望与未来。上海一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推出《春雨护苗》栏目,普及涉未成年人法律知识,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金秋九月,法治课程如约而至。9月1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金水走进复旦中学,为同学们带来题为“涵养法治素养 做与法同行的时代新人”的“开学第一课”。该校高一、高二年级全体学生共千余人参加授课,并在教室设置了分会场。





2024年9月,吴金水院长受聘担任复旦中学法治副校长,并讲授“开学第一课”(点击查看链接)。此后,自2025年3月以来,吴金水院长培育的“《民法典》中的法理情”系列课程在复旦中学常态化开展,由“春雨护苗”法治宣传队的青年干警授课,至今已开展三个学期。2025年5月,在《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和“《民法典》宣传月”之际,吴金水院长再度来到复旦中学,讲授“《民法典》中的法理情”特别专题课程——《擦亮〈民法典〉法治之光:永恒价值与探索创新的有机融合》(点击查看链接)今天,吴金水院长第三次走进复旦中学,为本学期“《民法典》中的法理情”课程开讲第一课。






法治是什么?从三个历史场景里找答案


为了让大家直观地感受“法治”是什么,吴金水院长带同学们穿越了三个历史场景——从“人治”到“礼治”,再到古代的等级“法治”。


吴金水院长告诉大家,法治具有复杂的内涵和意义,“有法律,不等于有法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什么?


吴金水院长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十二个坚持”展开详细讲解,带领大家深入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丰富内涵。


吴金水院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二个坚持”,有机统一、逻辑严密,既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重大理论问题,又明确了具体实践路径和工作要求,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完整框架,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现代法治与中华传统文化是什么关系?


为了让同学们更加了解中华优秀法律文化对现代法治建设的意义,吴金水院长为同学们详细解读了“六尺巷”故事中蕴含的法治启示。


吴金水院长告诉大家,法治继承不是照搬,要有鉴别、有扬弃,才能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精华,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有益滋养。




吴金水院长带领同学们学习了近代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吴金水院长告诉大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从中国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一步步走出来的,扎根中国土壤、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道路。




“徒法不足以自行”,有法可依,不等于人人信法、守法、用法。吴金水院长选了三个和同学们关系最密切的场景,并结合真实案例告诉大家日常生活中需要哪些法治素养——


在学校,要分清玩笑和伤害的界限,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在家庭,父母教育孩子不是“关起门来的家事”,家长“依法带娃”是法律义务;在网络中,受到侵害时要学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利,同时也要注意维权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课程最后,吴金水院长给同学们三句寄语:



第一,法治素养是一种“权利意识”,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权利。


第二,法治素养是一种“边界意识”,要明白行为边界,尊重他人权利。


第三,法治素养最终要变成一种“信仰”,法治社会最坚实的基础,是每一个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对法律的尊重。





课程结束后,同学们意犹未尽,纷纷举手提问。吴金水院长与大家围绕道德和法治的关系、高中生培养法治素养对社会法治建设的价值等话题展开交流。面对同学们的踊跃提问,吴金水院长一一回应,现场气氛热烈。一问一答间,法治的种子在同学们心中悄然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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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开学第一课”是上海一中院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的重要举措,也是丰富“春雨护苗”党建品牌内涵、深化“《民法典》中的法理情”品牌课程建设的具体实践。上海一中院将继续深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做好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以法治之火照亮青春之路。





文:王茹雪

摄影:龚史伟

值班编辑:姚卫华 王佳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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